【紀路臺灣】2023 年 7 月 26 日,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臺灣國際團結法案,法案主張聯合國大會第 2758 號決議不涉及臺灣,反對在沒有臺灣人民同意下,任何試圖改變臺灣地位的倡議,並將致力對抗中國試圖在國際組織扭曲關乎臺灣事宜的行徑。
《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臺灣國際團結法案對中國長年扭曲「聯大 2758 號決議」意涵作出澄清,法案指出,2758 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聯合國裡的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但並未處理臺灣與臺灣人民在聯合國或任何相關組織的代表權問題,亦沒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臺灣的關係上採取立場,或包含任何關於臺灣主權的聲明。
「(10)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2758 (XXVI) established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only lawful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The resolution did not address the issue of representation of Taiwan and its people in the United Nations or any related organizations, nor did the resolution take a position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eoples’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aiwan or include any statement pertaining to Taiwan’s sovereignty.」
法案強調,美方反對在沒有臺灣人民同意下,任何試圖改變臺灣地位的倡議。
「(11) The United States opposes any initiative that seeks to change Taiwan’s status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people.」
法案要求美國在各國際組織中的代表,透過意見的表達、投票及影響力,呼籲這些組織抵抗中國試圖扭曲關乎臺灣之決議、文字、政策或程序的作為。
法案也將修改 2020 年 3 月生效的《臺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TAIPEI Act, 簡稱臺北法),以對抗中國阻礙臺灣參與國際組織的行為。
《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在 2023 年 5 月 16 日獲眾議院外委會口頭表決無異議通過,今天再以口頭表決方式在眾議院通過,接下來將送交參議院院會審議,待兩院通過同樣版本法案後,即能將法案遞交總統簽署後生效。
《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法案由 8 位友臺眾議員聯合提出,分別是眾院「國會臺灣連線」共同主席康諾里(Gerry Connolly)與狄亞士巴拉特(Mario Diaz-Balart)、眾院外委會印太小組民主黨首席議員貝拉(Ami Bera),以及眾議員泰塔斯(Dina Titus)、匡希恆(John Curtis)、巴爾(Andy Barr)、費茨派垂克(Brian Fitzpatrick)與麥克林(Lisa McClain)。
為什麼會有2758號決議? 決議了什麼?
《2758 號決議文》是 1971 年 10 月 25 日第 26 屆聯合國大會會議上,關於「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所做的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依此決議,取代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China)席位,以及常任理事國席位,中國國民黨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在聯合國失去「中國」代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 1971 年才發難。
1949 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蔣介石與中華民國政府從中國遷到臺灣。1950 年周恩來就向聯合國要求「取消蔣介石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恢復新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指「蔣介石的代表已經喪失代表中國人民的任何法律與事實基礎,應該立即從聯合國所有機構中排除出去」。
1950 年 8 月,蘇聯擔任聯合國安理會輪值主席即作出「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代表為中國代表」的裁決,在美國的影響之下該裁決以 8 比 3 被否決。
1950 年也是韓戰爆發的那一年,為防中共侵臺,美國海軍第七艦隊協防臺灣,並訂定「臺灣海峽中立政策」。
11 月 28 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應聯合國安理會邀請出席就「朝鮮問題」辯論,中共代表就美軍進入臺灣海峽指責「美國政府武裝侵略中國領土臺灣是非法的犯罪行為」。中共代表後來進一步說:「美國軍事顧問實際上是該島的主人,是臺灣的國民黨軍隊的領袖與指揮」。中共要求美國政府立即從臺灣及其他中國領土撤出軍隊,停止干涉中國內政。
自此之後,支持中共的蘇聯等會員國開始不斷在聯合國提案要求「驅逐中華民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但美國一直以其影響力否決這類提案,或用各種技術問題拖延討論。
1960 年,蘇聯與中共交惡,停止對中共經援並撤回技術顧問。但 1964 年,法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法國原有的殖民地包括剛果、中非共和國、塞內加爾、茅利塔尼亞等非洲國家在聯合國的選票開始倒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雙方的票數被拉近。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邦交國快速增加,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會員國越來越多,美國推動改採「重要問題案」,需要出席會員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才能取代中華民國的席位。
1969 年中共與蘇聯在烏蘇里江與新疆邊界爆發武裝衝突,雙方正式決裂。但另一邊,美國在陷入越戰多年之後,在國內要求反戰的民意之下,要逐步從越南退出,退出的同時仍要抗衡蘇聯,美國開始與中共和解,美中合作以制蘇。
期間美國曾規劃「兩個中國」的雙重承認或雙重代表權方案,讓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加入聯合國,蔣介石拒絕;美國也曾有以 「臺灣」為名義延續會籍,避免中華民國同時喪失聯合國及常任理事國席次的方案,蔣介石拒絕;眼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即將贏得席次之際,蔣介石終於首肯「雙重代表權」方案,換成中共嚴正拒絕。
1971 年 10 月 25 日,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周書楷在表決前以程序問題發言,在臺上宣讀「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聲明,帶領中華民國官員離席退出聯合國。隨後,聯合國以 76 票贊成、35 票反對、17 票棄權,通過《2758號決議文》,正式驅逐中華民國、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
《2758號決議文》決議的,是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China)由誰代表。《2758號決議文》沒有決議臺灣屬於中國,沒有決議臺灣人此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
1971 年 10 月 26 日,蔣介石發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告全國同胞書:「以臺、澎、金、馬為基地的中華民國政府,乃是大陸七億中國人民真正代表。恢復大陸七億同胞的人權自由,乃整個中華民族的共同意願,乃是我們決不改變的國家目標和必須完成的神聖責任。中華民國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對於主權的行使,決不受任何外來的干擾,無論國際形勢發生任何變化,我們將不惜任何犧牲,從事不屈不撓的奮鬥,絕對不動搖不妥協。」
資料來源:
▍Congress—H.R.1176 – 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
▍中央社—美眾院通過台灣國際團結法案 主張聯大2758決議不涉台
紀路編輯 / 王子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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